春•94

坐 , 請 上 坐 !
High Place


陶 柏 君




在 聖 經 時 代 猶 太 人 是 一 個 極 度 物 質 化 的 民 族 , 雖 然 是 神 的 選 民 , 卻 不 明 白 屬 靈 的 事 情 , 他 們 愛 慕 虛 榮 , 內 心 驕 傲 , 好 作 誇 耀 , 故 意 引 人 注 目 , 在 教 會 中 爭 取 坐 上 位 , 以 求 表 現 自 己 。

今 日 教 會 內 , 未 必 真 的 設 有 上 位 , 然 而 我 們 不 多 不 少 總 希 求 他 人 的 贊 許 , 要 人 知 道 我 們 的 存 在 , 或 感 激 我 們 的 出 現 。 這 裡 讓 我 們 來 介 紹 兩 種 不 同 的 方 法 , 以 得 到 這 上 坐 , 一 種 是 成 名 捷 徑 , 另 一 種 卻 須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, 大 家 可 以 考 慮 一 下 。
  1. 我 們 要 讓 人 來 欣 賞 我 們 的 財 富 。


  2. 我 們 駕 著 豪 華 房 車 來 到 教 會 , 停 泊 在 正 門 ; 穿 著 明 貂 大 衣 踏 進 教 會 , 不 斷 揮 手 向 各 人 打 招 呼 , 不 要 讓 他 們 錯 過 我 們 的 鑽 石 手 錶 和 珠 光 寶 氣 。 坐 下 來 後 , 掏 出 支 票 簿 , 開 出 一 張 面 額 巨 大 的 支 票 , 召 接 待 員 前 來 索 取 捐 封 。 各 人 見 到 如 此 氣 派 及 慷 慨 , 必 會 謙 卑 地 引 帶 我 們 到 上 位 就 坐 。 財 富 能 引 人 注 目 , 古 今 如 一 ( 雅 各 書 2:2) 。

    倘 如 你 不 選 擇 這 方 法 , 那 另 一 方 法 , 便 是 知 足 。 路 加 福 音 3:14說 : 「 自 己 有 錢 糧 就 當 知 足 。 」 提 摩 太 前 書 6:6-8 說 : 「 然 而 敬 虔 加 上 知 足 的 心 便 是 大 利 了 」 , 我 們 對 神 所 賜 予 的 一 切 要 知 足 , 讚 美 祂 賜 予 工 作 及 理 財 的 才 能 。 讚 美 祂 給 工 作 那 作 惡 的 , 神 要 保 留 他 們 的 性 命 , 以 致 他 們 有 得 救 的 機 會 。 感 謝 神 賜 予 我 們 房 子 , 有 地 板 和 屋 頂 , 感 謝 祂 賜 屋 子 溫 暖 , 又 有 清 潔 的 自 來 水 , 感 謝 神 我 們 有 聖 經 ; 聖 經 在 第 四 世 紀 集 匯 成 書 時 , 全 世 界 完 整 的 聖 經 只 有 不 到 三 十 本 , 每 本 要 一 間 房 子 去 容 納 它 , 而 只 有 貴 族 和 特 權 階 級 才 能 讀 書 識 字 !

  3. 以 下 的 方 法 較 為 激 進 , 但 日 漸 流 行 而 且 一 定 見 效 。


  4. 在 聚 會 其 間 , 你 突 然 站 立 起 來 , 跟 著 倒 在 地 上 , 眾 人 正 手 足 無 措 之 際 , 你 又 跳 起 來 , 眼 睛 半 啟 , 雙 手 舉 起 , 口 中 唸 唸 有 詞 , 接 著 高 叫 「 哈 利 路 亞 」 , 不 少 教 會 尊 重 能 說 方 言 之 人 , 因 為 他 們 有 從 神 直 接 而 來 的 默 示 。 在 整 週 中 , 會 眾 都 會 豔 羨 不 已 , 紛 紛 議 論 你 的 恩 賜 , 更 會 在 主 日 聚 會 時 敬 請 你 坐 上 席 。 他 們 說 不 定 會 邀 請 你 向 他 們 說 方 言 以 尋 求 神 的 指 引 , 因 為 這 會 省 卻 不 少 研 經 和 祈 禱 的 時 間 。

    若 果 這 不 是 你 愛 用 的 方 法 , 那 讓 我 們 來 使 用 屬 靈 的 恩 賜 ( 以 弗 所 書 4:7-12, 神 給 予 每 一 兒 女 各 有 不 同 恩 賜 , 祂 要 求 我 們 去 使 用 它 們 , 目 的 是 「 為 要 成 全 聖 徒 , 各 盡 其 職 ,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體 」 。 就 是 在 教 會 內 事 奉 , 不 是 在 教 會 以 外 事 奉 。 今 日 不 少 信 徒 對 自 己 之 恩 賜 一 無 所 知 , 把 銀 子 埋 在 土 裡 ( 馬 太 福 音 25:14- 30)。 甘 心 虛 己 去 服 侍 主 的 , 自 然 會 得 人 尊 重 ; 他 們 也 管 不 了 上 席 與 否 。

  5. 另 一 有 效 途 徑 是 讓 人 知 道 我 們 才 華 出 眾 。


  6. 在 這 西 方 社 會 , 人 們 對 運 動 像 神 一 樣 來 敬 拜 , 倘 若 我 們 可 以 使 人 知 道 我 們 有 卓 越 的 運 動 才 能 , 他 們 一 定 會 欽 羨 不 已 。 又 或 者 你 有 一 張 漂 亮 的 面 孔 , 肌 肉 發 達 ( 不 論 男 女 ) ; 我 相 信 一 定 可 以 引 人 注 目 。 倘 若 在 外 無 足 可 以 誇 耀 的 話 ( 羅 馬 書 2:28) 你 也 許 可 以 以 你 的 血 統 , 你 的 祖 系 為 榮 (提 摩 太 前 書 1:4) , 甚 至 以 你 的 性 別 為 榮 。 對 迷 信 優 生 學 的 人 來 說 , 你 一 定 會 獲 得 至 高 敬 禮 。 不 要 忘 記 向 人 提 及 你 遇 見 到 的 名 人 、 名 教 授 , 使 聽 到 的 都 自 愧 不 如 ; 切 記 要 把 銜 頭 放 在 名 片 之 上 , 這 可 使 你 通 行 無 阻 。

    你 若 如 要 把 基 督 為 榜 樣 , 那 在 聖 經 上 有 清 晰 的 起 示 , 腓 立 比 書 2:7,8說 : 「 反 倒 虛 己 , 取 了 奴 僕 的 形 像 , 既 有 人 的 樣 式 , 就 自 己 卑 微 , 存 心 順 服 , 以 至 於 死 , 且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。 」 基 督 表 彰 了 對 父 神 最 大 的 信 服 , 為 罪 人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。 」

    路 加 福 音 18:13-4說 : 「 那 稅 吏 遠 遠 的 站 著 , 連 舉 目 望 天 也 不 敢 , 只 捶 著 胸 說 , 神 阿 , 開 恩 可 憐 我 這 罪 人 。 我 告 訴 你 們 , 這 人 回 家 去 , 比 那 人 倒 算 有 義 了 , 因 為 凡 自 高 的 , 必 降 為 卑 , 自 卑 的 , 必 升 為 高 。 」 不 管 世 上 成 就 如 何 我 們 並 不 比 這 稅 吏 公 義 , 神 獎 賞 謙 卑 的 , 懲 罰 驕 傲 的 。 箴 言 22:4 說 : 「 敬 畏 耶 和 華 心 存 謙 卑 , 就 得 富 有 , 尊 榮 , 生 命 , 為 賞 賜 。 」 這 是 神 對 所 羅 門 王 的 應 許 , 但 所 羅 門 王 不 守 神 的 道 , 所 以 不 得 享 長 壽 ( 列 王 記 上 3:13等 ) 。 然 而 這 訊 息 在 今 天 依 然 有 效 。

  7. 接 著 這 方 法 , 不 費 舉 手 之 勞 。 乾 脆 不 到 教 會 聚 會 。


  8. 那 一 下 子 , 就 會 有 弟 兄 上 門 探 訪 ; 也 有 人 電 話 問 候 , 人 人 都 關 心 你 是 否 跌 倒 了 。 當 你 說 你 靈 性 狀 況 不 佳 時 , 那 整 個 教 會 都 會 為 你 懇 切 祈 禱 。 當 你 返 回 教 會 聚 會 時 , 各 人 都 紛 紛 上 前 慰 問 , 又 向 神 感 恩 , 你 便 立 刻 成 為 中 心 人 物 。 這 方 法 不 妨 一 年 使 用 三 幾 次 , 當 各 人 厭 倦 之 時 , 再 改 用 其 他 方 法 。

    但 聖 經 的 方 法 是 要 我 們 在 屬 靈 方 面 成 熟 ; 而 且 不 搖 動 。 希 伯 來 書 10:23說 : 「 也 要 堅 守 我 們 所 承 認 的 指 望 , 不 至 搖 動 , 因 為 那 應 許 我 們 的 是 信 實 的 。 」 雅 各 書 1:8說 :「 心 懷 二 意 的 人 , 在 他 一 切 所 行 的 路 上 , 都 沒 有 定 見 。 」 即 使 環 境 並 不 順 利 , 但 我 們 有 一 位 神 在 天 上 , 能 祂 供 應 我 們 須 求 。 彼 得 當 日 在 水 上 行 走 時 , 因 分 心 在 波 濤 洶 湧 上 , 以 致 下 沉 。 認 清 神 的 呼 召 , 寧 願 因 順 服 而 受 苦 , 卻 不 因 背 叛 而 受 苦 。 己 卑 微 , 存 心 順 服 , 以 至 於 死 , 且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。

  9. 以 下 絕 對 是 成 名 捷 徑 , 你 也 許 已 見 怪 不 怪 了 。


  10. 方 法 是 完 全 拒 絕 任 何 改 變 , 更 不 要 為 罪 悔 改 ; 硬 著 頸 項 。 不 管 牧 師 如 何 講 道 , 聖 經 如 何 說 , 聖 靈 如 何 細 語 , 弟 兄 如 何 規 勸 , 絕 對 充 耳 不 聞 ; 認 定 任 何 不 中 聽 的 說 話 是 缺 乏 愛 心 的 表 現 , 絕 不 讓 人 主 使 你 的 生 命 , 切 記 現 代 學 者 主 張 人 須 從 錯 誤 中 學 習 。 如 此 一 來 , 教 會 中 志 同 道 合 者 必 向 你 行 右 手 相 交 之 禮 , 以 增 加 聲 勢 。

    另 一 方 法 就 困 難 得 多 : 那 就 是 對 付 我 們 生 命 中 的 罪 。 基 督 教 是 神 處 理 罪 人 和 他 們 的 罪 的 唯 一 方 法 。 箴 言 28:13說 : 「 遮 掩 自 己 罪 過 的 、 必 不 亨 通 , 承 認 離 棄 罪 過 的 必 蒙 憐 憫 。 」 因 為 神 的 憂 愁 願 意 認 罪 悔 改 的 基 督 徒 , 會 得 到 人 的 尊 重 。

  11. 這 方 法 是 為 有 學 識 之 士 而 設 。


  12. 就 是 高 談 闊 論 一 些 似 是 而 非 的 論 調 , 來 贏 取 旁 人 的 欽 佩 。 舉 例 來 說 : 去 支 持 說 方 言 是 今 日 仍 然 有 效 的 聖 靈 恩 賜 (見 哥 林 多 前 書 13:9-10) , 或 去 相 信 聖 經 含 有 神 的 話 語 , 而 非 全 是 神 的 話 語 (見 提 摩 太 後 書 3:16) ; 或 去 採 用 不 正 確 的 聖 經 譯 本 (見 啟 示 錄 22:19) ; 或 去 教 會 聚 會 , 而 不 願 服 從 聖 經 加 入 教 會 ( 見 哥 林 多 前 書 12: 12等 ) ; 或 相 信 我 們 有 絕 對 自 由 去 隨 意 解 釋 聖 經 (見 提 摩 太 後 書 2:15) ; 或 者 只 著 重 聖 經 中 一 面 的 真 理 , 而 失 去 平 衡 (見 箴 言 11:1) 。

    聖 經 方 法 是 按 著 正 意 分 解 真 理 的 道 。 神 並 沒 有 給 我 們 片 面 真 理 , 祂 給 我 們 冷 或 熱 , 卻 不 是 「 不 冷 不 熱 」 ; 祂 給 我 們 是 或 非 , 卻 不 是 「 是 和 非 」 ( 哥 林 多 後 書 1:19 , 馬 太 5:37) , 祂 賜 下 話 語 要 我 們 對 善 惡 要 黑 白 分 明 , 卻 非 黑 白 不 清 。 我 們 要 研 讀 聖 經 , 這 最 快 兩 刃 的 劍 , 使 我 們 有 準 確 的 靈 性 分 解 能 力 ( 希 伯 來 書 4:12) 。

    到 此 你 們 大 概 也 明 白 我 不 是 在 鼓 吹 背 叛 , 箴 言 17:11說 : 「 惡 人 只 尋 背 叛 , 所 以 必 有 嚴 厲 的 使 者 , 奉 差 供 擊 他 。 」 我 更 不 是 贊 成 教 會 內 的 無 意 義 的 「 聲 音 」 , 以 上 的 例 子 都 是 驕 傲 的